在刑事辩护领域,案件的走向往往不只取决于法条的适用,更取决于辩护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握与对证据链条的审视。青海西宁市刑事辩护律师费延林,上海中联(西宁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执业七年来深耕刑事辩护,承办过多起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侵犯财产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逐步形成了以案件事实为起点、以构成要件为抓手的辩护风格。
费延林律师曾承办一起工程领域的合同诈骗案件。当事人因资金链断裂,通过虚构项目的方式收取居间费用,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。然而,这笔款项并未被当事人用于个人消费,而是流向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。
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费延林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,指出指控数额中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属于借款性质——系先有诈骗行为、后转化为借贷关系,且被害人自身对此亦予认可。庭审阶段,他进一步就诈骗的主观故意提出质疑,并同步梳理出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、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、系初犯偶犯、民营企业家身份等多项从宽情节。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,认定数额大幅下调。
这一案件的辩护亮点,在于精准锁定了“先诈骗后转化为借款”这一核心争议焦点,将数额认定从量刑的关键变量上打开缺口。
在另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中,当事人系未成年,与其他成年人对未成年同学实施轮奸行为。费延林律师在辩护中抓住几个关键点:当事人未成年、双方存在恋爱关系、行为次数及受害方存在一定过错。
更为关键的是,他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保持积极沟通,落实案件细节,打掉量刑的关键证据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自首情节的认定,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。法院采纳了自首、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,判决刑期较检察院指控刑期减为一半,而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均未改变。
还有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值得关注。当事人因自身负债,从网上联系贷款方,后将银行卡、电话卡等出借,导致其银行卡产生四百余万元网络诈骗流水,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帮信罪。
费延林律师从侦查阶段即介入,一直持续到审查起诉阶段,与检察机关反复沟通。他的辩护思路集中在三点:当事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、未获取非法利益、系被他人利用。最终检察机关认可了辩护意见,出具绝对不起诉决定书。而在同一时期,同类型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均被判处刑罚。这一案件的处理,体现了在帮信罪案件中区分“主动参与”与“被动利用”的辩护价值。
在另一起案件中,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一家医院,其从事主任医师工作,负责引产工作。检察机关指控该医院存在违法引产、对引产活体胎儿注射死亡等行为,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同时存在虚开药单等行为。费延林律师从犯罪数额认定这一核心量刑要素入手,法庭最终采纳辩护意见,大幅降低认定的犯罪金额,并据此对当事人从轻判处。
梳理费延林律师承办的这几类案件,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脉络: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,通过会见、核实证据、提出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;在审查起诉阶段,以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检方沟通争取不起诉或降格指控;在审判阶段,以严谨的证据审查和量刑论证争取从轻、减轻或缓刑结果。
其执业领域覆盖刑事辩护中的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侵犯财产犯罪、未成年人犯罪等方向,尤其在数据犯罪与经济犯罪、诈骗类与侵犯财产犯罪、未成年人犯罪及强奸类犯罪的精细化辩护上积累了较多经验。对于非法经营罪、洗钱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、证据标准、犯罪数额认定与量刑规则,亦有持续研究。
刑事辩护的价值,不在于承诺结果,而在于把每一个从宽情节找出来、把每一处证据疑点讲清楚。费延林律师的办案风格,正是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反复推敲,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应有的空间。